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
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招标单位: 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GH-2020-0731
编 写: 陈忠
审 核:
编制日期:2020年 7月31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就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本项目为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共同招标(以下合称“招标人”)。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标段二为“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人均必须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获得水利部门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具有水平衡测试的资质证书。
三、投标方式: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文件(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报价表(见第二章报价表格式);
(3)偏离表(见第二章偏离表格式);
(4)投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1.2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
1.3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署(页签)。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设备及服务部分各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资格证明文件1式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说明:招标文件附件中已经提供格式文件的,不足之处可另纸补充,但不得更改格式。
1.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2)投标人要按投标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包含因投标发生的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1.6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4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1份,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7 当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1)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未与投标文件分开装订;
(3)资格证明文件未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4)投标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不能说明合法原因的;
(5)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质要求的。
2、投标地点: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4时。
(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封面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如采用快递方式,请注意投标文件密封性的完好,并预留邮件投递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4、投标保证金及支付
4.1 本项目采用固定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汇款单时间为准,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投标人姓名及项目名称、款项用处),超此时限后汇入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湛江东海支行
户名: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00 1688 9480 5300 3458
4.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已存入招标人账户的固定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4.4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开标及评标
1、开标日期:2020年8月31日14时,地点: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1.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3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报价的撤回及其有关声明等,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
2、初审
2.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2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评标
3.1 招标方根据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投标总报价对两个标段进行总体评标,确定同一个中标人。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3.2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通知
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可以是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需要时可以书面确认。
4.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中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处理。
五、声明:
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遵守制度规定的投标人,投标作废。
3、招标人有接受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利。
4、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招标人对报价人的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忠,联系电话:0759-2370166。
2、联系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广东利来国际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技术联络人:陈明勇,联系电话:13106621181。
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招标单位: 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GH-2020-0731
编 写: 陈明勇
审 核:
编制日期:2020年 7月31日
第一章、技术要求
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创建节水型企业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3]435号)、《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的通知》(湛工信函[2020]8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按时完成政府要求,完成 “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招标人“)就创建“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之一:“按规定周期开展过水平衡测试或用水审计”,进行水平衡测试招标。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广东利来国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项目”,标段二为“湛江利来国际纸业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项目”,请投标单位根据以下要求提供各个标段的工作方案和报价。
1、技术服务的目标: 依据国家及地方经信、水务局等部门要求,对招标人开展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
2、技术服务的内容:
(1)现状调研。包括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对供水管网、计量系统、主要用水单元及设备进行调研,建立用水系统图、网络图等,提出整改方案等;
(2)现场测试。根据测试规范和实际情况,制定测试方案,开展现场测试,测试采集数据,完成水平衡测试,并达到测试要求;
(3)数据整理及分析。对现场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并分析,并对部分指标补测,完成测试数据的计算、汇总、分析;
(4)水平衡测试报告的编写。根据规范要求,汇总相关数据、评价用水合理性等相关内容,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
(5)评审验收。按期完成的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并保证内外部验收通过;
(6)提供创建“节水型企业”申报咨询。提供咨询,协助招标方创建“节水型企业”申报材料的准备,顺利通过审批;
(7)技术服务的对象:标段一共有1个自备电站、1台造纸机、10台涂布机、1间污水处理中心,及仓库、宿舍、饭堂、办公楼等非生产区域;标段二共有1个自备电站、1台造纸机、1间污水处理中心,及仓库、宿舍、饭堂、办公楼非生产区域;
(8)两个标段的技术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45天内,确保顺利通过水平衡测试评审,不影响节水型企业的申报。
3、技术服务要求:标段一、标段二均需在不影响招标方生产的情况下,按照规范进行水量平衡测试,提供合格的测试报告。
4、技术服务的方式:报告编写、整改建议、节水型申报咨询